9月5日,香港证监会向本报记者证实,曾供职于J.P. 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从事证券交易与证券咨询的职员黄树祥,因涉嫌“超前交易”被证监会查实并撤销牌照。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解释,“超前交易”是指有人不当使用关于他人的买卖意向的机密资料以获利,而且往往是在损害后者利益的情况下进行。例如,当一名经纪知道其客户有意买入某一只股票的大量股份,于是首先以较低价格大量买入该股票,然后以较高价格将股份转售予客户。
香港证监会表示,经证监会调查发现,2006年9月期间,当时受雇于J.P. 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的黄树祥,曾两次在接获若干客户拟买入两只上市证券的指示后,向另一名交易员透露这些机密资料,而该交易员在执行客户的买入指示之前,先行买入有关股份。
而获得机密资料的交易员随后将买入的股份悉数售予黄树祥的客户,而黄树祥的客户以高于该交易员买入的价格购买到这些股票,这名交易员从中获得约21400港元的利润(未扣除交易费用)。
“因监管等各方面原因,黄的客户具体每股以高出多少的价格购得该股票,购得多少股,证监会不便透露。”证监会负责媒体查询的麦顺娴告诉本报记者。
但证监会认为,黄树祥及该名交易员的行为构成“超前交易”,而且黄树祥违反了对共雇主及雇主的客户所负有的信托责任。而黄树祥及该交易员亦使有关客户及其他市场人士失去以较低价格买入有关股份的机会,因而损害了投资者的最佳利益及市场的廉洁稳健。
证监会也表示,在调查过程中,黄树祥表现合作。
“持牌中介人有责任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黄树祥背弃客户对他的信任,违反了以客户利益为先的基本责任。”证监会法规执行部董事施卫民先生(Mr. Mark Steward)称。
在曾供职于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的职员黄树祥9月4日被曝因“超前交易”而摘牌前,曾同样供职于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的另一职员也被曝出同样的“超前交易”行为,两者相隔时间仅短短8个月。
“能在一个公司短时间内出现两件同样的事情,或许就该反醒了。”香港证监会相关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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